律师档案
高琴
高琴律师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高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种类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9 11:58)    点击:355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种类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订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发货、付款、缴纳保证金等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手段多种多样,花样纷繁复杂,但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1、巧设陷阱。即在合同条款中设置难以达到的质量认证标准,制造对方违约,从中骗取样品或货物。

  2、欲擒故纵。签约时即付定金,骗取对方信任,货物到手后立即转移。

  3、以包销为名,与对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者加工承揽合同,一旦技术转让费或中介费到手,便逃之夭夭。

  4、规避法律。在合同中故意设置某些内容模糊的条款,骗取预付款或质量保证金。

  5、无中生有,在合同中虚设标的,有时还以现场看货(别人的货)作掩护,骗取对方的货款或中介费。

  6、低价诱惑,与对方签订比市场价格低许多的销售合同,约定款到发货,待收款后便携款而逃。

  7、移花接木,虚构身份和单位,利用对方急于推销和获利的心理,在合同中以高于市场价成交,货到后立即低价倾销,然后携赃款逃匿。

  8、伪造证件,虚构工程项目,与对方签订发包合同,骗取承包商的保证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高琴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经济仲裁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高琴律师,高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高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12470662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高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高琴律师主页,您是第3659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