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高琴
高琴律师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高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什么是共同遗嘱?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1-17 12:03)    点击:322

什么是共同遗嘱?

  共同遗嘱是指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使自己死后遗留的合法财产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而在同一介质上所作的意思表示。立共同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它只要求立遗嘱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完成,继承人只享受权利(或有轻微义务),而不需履行相应的义务。

  从现实生活中共同遗嘱的情形来看,它又可以分为两类:

  (一)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即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同一介质上作出意思表示,处置各自的合法财产(含遗嘱人各自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以及遗嘱人按份共有的财产)。具体来讲,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两个以上的遗嘱人针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指定同一第三人为遗产继承人;另一种情况是遗嘱人互相指定对方为遗产继承人。

  (二)实质上的共同遗嘱。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在同一介质上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处置双方共同共有的共同财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高琴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经济仲裁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高琴律师,高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高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12470662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高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高琴律师主页,您是第3662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