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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要约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2-10 12:06)    点击:172

发出要约的条件有哪些?

  1、具体包括: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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