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高琴
高琴律师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高琴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房产分割前需要做的事情有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19 14:43)    点击:291

房产分割前需要做的事情有哪些?

  1、夫妻在提出离婚后,就可以要求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做为财产的一部分,是可以在提出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2、在进行房产分割前,首先要对房产的基本情况有个大概的认识。

  首先、被分割的房产通常需要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不能登记在双方的父母或双方子女名下。

  其次、被分割的房产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暂时没有产权证,法院通常会要求等待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后,另行分割。如果根本不可能取得合法的产权证,法院无法判决分割。

  再次、对于承租的房产或仅享有使用权的房产,法院无法判决分割。

  最后、对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偿还贷款的情况,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涉及接受赠与的房产、继承房产的分割,还要注意是否发生在婚后、是否明确只给其中一方等。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到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房产及分割份额的多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高琴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经济仲裁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高琴律师,高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高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12470662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高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高琴律师主页,您是第36598位访客